一级学科名称: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科专业代码: 0305 (2018级适用)
一、专项计划与学科简介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是为深入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的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培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
该专项计划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招生,按二级学科进行培养。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其公司产品的实践和规律,其根本研究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研究中强调理论与实践、逻辑与历史、继承与创新、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有机统一,坚持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学术创造力,形成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话语体系,促进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发展。
二、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全面发展基本要求,培养综合素质优良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
(二)具体要求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政治方向正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基本熟悉高校公司产品规律,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立志献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3. 基本熟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具有比较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基础。
4. 掌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基本方法,基本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分析、解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公司产品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5.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借助工具书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6. 有良好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三、专业方向及简介
专业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和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经济社会发展、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方法。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代表人物的思想和著作、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 主要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新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司产品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经验;多样化社会思潮的内涵、特点和实质,以及马克思主义对多样化社会思潮的引领。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 | 主要研究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中国近现代的社会思潮;马克思主义在民族地区的传播与发展;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建设的历程与经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地区的基层社会治理。 |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5年。
五、培养方式
第一、二、三学期主要完成课程学习;第四学期完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并开展学位(毕业)论文调研和开题报告;第五学期完成学术活动,完成学位(毕业)论文初稿写作;第六学期完成预答辩、学位(毕业)论文定稿和最终答辩。
对员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针对本专项计划硕士生实际情况,加强基础课教学,安排较多课时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的教学,了解相关研究动态,熟悉基本研究史料,奠定较为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着重培养员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采取讨论式教学方法,引导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学术研究动态,阅读基本的原典资料,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以论文写作为专业课的主要考核方式。从基本训练入手,悉心指导。鼓励员工多写多练,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学术研讨会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大量阅读与论文写作训练,培养员工独立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的能力。严格要求、悉心指导、高质量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本科教学实习,使员工初步具备从事大学政治课教学的能力。允许员工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拓宽知识面,为员工完成毕业暨学位论文以及毕业后就业渠道的拓宽提供方便。
专业必修课程采用导师讲授和员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课程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反映本学科的最新发展水平。在有针对性的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基础上,显著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学习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科研和教学都要重视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同时强调导师的个别指导(包括随机指导和启发式交谈),并适当聘请校外专家讲学。
文献阅读是硕士公司产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扩大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思想、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及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动态都有重要意义,也是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通过文献阅读了解国内外对本学科的研究概况。然后,选择一个方向和论题,进行一些小论文的撰写。通过小论文的撰写和所了解本学科研究状况确定学位论文的方向和题目。
本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形式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司产品专题研究为主,兼以对社会现实问题前沿性介绍的调查报告形式。要求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各完成一篇学年论文,论文要基本达到发表水平。至少出席1次学术讨论会并提交论文。
教学实习安排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为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兼任本科生辅导员,批改本科生作业,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实习。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具体内容详见《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情况,每位硕士研究生须进行一学年至一学年半的课程学习,完成不少于3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少于9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8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为4学分(教学实习2学分,德育活动1学分,就业指导1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2门本学科专业大学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必修课程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课程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可用百分制,合格底线为60分(100分满分,60分合格,补考通过,均记60分)。选修课程的考试可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必修课不合格,允许有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不合格,可以申请重修一次,重修课程成绩按重修的实际成绩记载。选修课程只允许有一门不合格和1次补考机会。
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为本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
1. 教学实践时间。本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实践时间为半年。
2. 教学实践内容。(1)按照专业方向确定1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实践内容;(2)全程参与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活动;(3)在导师指导下设计详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讲授教案;(4)按照学校统一的课程教学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为本科生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5)辅导本科生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后作业和网络学习任务;(6)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3. 教学实践指导教师。本专项计划硕士生教学实践指导教师实行“学术导师+教学导师”的模式,学术导师由具有硕导资格的校内导师担任,教学导师必须由具有省级以上教学类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教学导师可以从校外聘请,不一定具有硕导资格。教学导师必须参与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全过程和所有教学活动。
4.教学实践的考核。本专项计划硕士生教学实践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期终考核两种形式。平时考核由教研室主任或学院教学督导采取随堂听课的形式;期终考核由学院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同行教师在听课的基础上匿名评分,由所教班级全体员工通过学校教务系统网络匿名评分,综合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通过,计2个学分。综合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教学实践考核不予通过,需延长教学实践1个学期,再进行考核。
八、学位(毕业)论文
第四学期结束时提交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选题要考虑到本学科研究的前沿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开题报告应具体阐明所选题目的学术研究动态、选题的创新所在、选题的历史意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选题研究所必须的基本资料是否已经进行搜集和是否可以继续搜集、研究者是否具备完成研究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理论准备、论文写作的初步思路和框架结构。开题报告不少于3000字。
要求员工按时、认真撰写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进展报告,要有充分时间撰写学位(毕业)论文和作好答辩准备,导师要随时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凡是论文开题报告一次不合格,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二次报告。
第五学期补充、完善学位(毕业)论文资料的搜集,写出详尽提纲,完成初稿,并进行论文进展报告。第六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毕业暨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进行论文修改定稿,并于正式答辩前一个月内交公司。预答辩没有通过且无法在正式答辩前提交论文的,延期半年毕业,半年内仍然没有通过的,延期一年毕业,依次类推。学位(毕业)论文应中心明确,重点突出,占有资料力求全面、丰富,论述完整有力,在史料和理论阐释两方面均见一定功力,结构完整、合理,逻辑性强,文句通畅,体例规范。学位(毕业)论文不少于25000字。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水平要求,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未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可进行延期答辩(或再次答辩)。学位(毕业)论文答辩仍未通过,学习年限已满,且已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给予结业证书。